建信國證新能源車電池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A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建信國證新能源車電池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
(A類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6年4月27日
送出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建信國證新能源車電池ETF發(fā)起式聯接 基金代碼 026664
下屬基金簡稱 建信國證新能源車電池ETF發(fā)起式聯接A 下屬基金代碼 026664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龔佳佳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2年7月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的對應日,若本基金資產凈值低于兩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xù)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通過主要投資于目標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范圍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國證新能源車電池指數。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目標ETF、標的指數即國證新能源車電池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投資于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非標的指數成份股(含主板、科創(chuàng)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含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業(yè)務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目標ETF的資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對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過投資于目標ETF,實現對指數的緊密跟蹤。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與業(yè)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1、資產配置策略 為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將以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90%的資產投資于目標ETF。其余資產也可投資于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非標的指數成份股(含主板、科創(chuàng)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含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其目的是為了使本基金在保障日常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 2、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目標ETF的三種方式如下: 1)申購和贖回:目標ETF開放申購贖回后,按照目標ETF法律文件約定的方式申贖目標ETF。 2)二級市場方式:目標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級市場進行目標ETF份額的交易。 3)特殊申購:在目標ETF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前,本基金可以用現金特殊申購目標ETF基金份額,申購價格以特殊申購日目標ETF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不收取申購費用。 當目標ETF申購、贖回或交易模式進行了變更或調整,本基金也將作相應的變更或調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在投資運作過程中,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合規(guī)、風險、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靈活選用上述方式進行目標ETF的交易。 3、成份股、備選成份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投資目的是為準備構建股票組合以申購目標ETF。因此對可投資于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金頭寸,主要采取完全復制策略,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等)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進行適當的替代。
業(yè)績比較基準 國證新能源車電池指數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準利率×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通過投資于目標ETF跟蹤標的指數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所表
征的市場組合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qū)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認購費 M 0.30%
50萬元≤M 0.20%
M≥100萬元 每筆1000元
申購費 (前收費) M 0.30%
50萬元≤M 0.20%
M≥100萬元 每筆1000元
贖回費 N 1.50% 機構投資者
7日≤N 1.00% 機構投資者
30日≤N 0.50% 機構投資者
N≥180日 0% 機構投資者
N 1.50% 個人投資者
N≥7日 0% 個人投資者
注:通過直銷機構認購/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申購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5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費用 本基金其他費用詳見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費用章節(jié)。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基金財產中投資于目標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托管費。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目標ETF的風險
本基金屬于ETF聯接基金,主要投資于目標ETF,因此目標ETF面臨的風險(例如目標ETF的管理風險、
操作風險、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和技術風險等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
險。
本基金為目標ETF的聯接基金,但不能保證本基金的表現與目標ETF的表現完全一致,產生差異的原
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投資對象和投資范圍的不同,會導致兩只基金的業(yè)績有差異;
(2)投資管理方式的不同,如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不同的管理方式會導致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
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的不同,會導致兩只基金的業(yè)績有差異;
(3)基金規(guī)模、投資成本、各種費用與稅收的不同,會導致兩只基金的業(yè)績有差異。由于兩只基金的
投資對象和投資范圍不同,投資管理方式不同,基金規(guī)模也可能不同,所以,本基金的投資成本、各種費
用及稅收可能不同于目標ETF;
(4)現金比例及現金管理方式的不同,會導致兩只基金的業(yè)績有差異。本基金須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
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對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而建信國證新能源車電池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僅規(guī)定在
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和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
保證金一倍的現金。
2、標的指數的風險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報率
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fā)生變化,產生風險。
(3)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盡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guī)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
原標的指數的投資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征將與新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
投資人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fā)生偏離:
(1)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
誤差。
(2)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送配股、增發(fā)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fā)生變化,使本基
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成份股派發(fā)現金紅利、成份股增發(fā)、送配等所獲收益可能導致基金收益率偏離標的指數收益率,
從而產生跟蹤偏離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本而產生
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由于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的存在,使基金投資組合與
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6)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段、買入賣
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7)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標
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
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4、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滿3年之日,若基金資產規(guī)模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應當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持
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xù)。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
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
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
同終止,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資”的“七、目標ETF發(fā)生相關變更情形時的處理”
另有約定的除外。
故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5、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于目標ETF實現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緊密跟蹤,力爭將日均跟蹤
偏離度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
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6、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
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
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
同終止,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資”的“七、目標ETF發(fā)生相關變更情形時的處理”
另有約定的除外。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
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
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
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7、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fā)生成份股停牌時可能面臨風險,基金可能因無法
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8、國債期貨交易風險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國債期貨市場的風險類型較為復雜,涉及面廣,主要包括:利率波動原因
造成的市場價格風險、宏觀因素和政策因素變化而引起的系統(tǒng)風險、市場和資金流動性原因引起的流動性
風險、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發(fā)的制度性風險等。
9、融資風險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在放大收益的同時也放大了風險。類似于期貨交易,融資業(yè)務在交易過程中需
要全程監(jiān)控其擔保金的比例,以保證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維持擔保比率,這種“盯市”的方式對本基金流動
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0、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
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
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
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
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
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
差異的風險;境內外證券交易機制、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11、信用衍生品投資風險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
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1)流動性風險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信用衍生品以合理價
格變現的風險。
(2)償付風險
在信用衍生品存續(xù)期間,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huán)境變化,創(chuàng)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狀況不佳或創(chuàng)設機
構的現金流與預期發(fā)生一定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
(3)價格波動風險
由于創(chuàng)設機構或所受保護的債券主體經營狀況或利率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引起信用衍生品價格出現波動的
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官方網站[www.ccbfund.cn][客服電話:400-81-95533]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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