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
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銷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據2019年11月15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
會”)《關于準予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jiān)
許可[2019]2350號)進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9年12月25日。
2、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作
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3、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份額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本招募說明
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
的風險收益特征,應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
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
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
者自行負擔。
4、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
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
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tǒng)性風
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tǒng)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
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損失全部本金。
5、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
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
的純債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銀行存款)、
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
可交換債券。
7、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但在每
次開放期開始前1個月、開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后1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在開放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
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在封閉期內,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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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9、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也不構成
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
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11、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
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銷售。本基金的目標客戶包括特定的
機構投資者,投資者投資本基金可能面臨的風險請具體參閱本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
節(jié)。
12、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
用風險等風險。
13、發(fā)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規(guī)模低于2億元人民幣的,基金合同自
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xù)基金合同期限。
14、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巨額贖回情形
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
在影響,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jié)。
15、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
可以啟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
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
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16、投資者確認知曉并同意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同意履行全力配合基金
管理人穿透識別最終投資者(穿透識別標準以法律法規(guī)、自律規(guī)則及相關開戶機構的要求
為準,下同)的義務,如投資者拒絕配合基金管理人進行穿透識別最終投資者的,基金管
理人有權拒絕投資者的申購申請,申購申請已經確認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強制贖回相應的
基金份額?;鸸芾砣藦娭期H回投資者相應的基金份額不受封閉期的限制。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其中投資組合報告與基金業(yè)績
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有關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本基金托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對本招募說明書進行了復核。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目錄
重要提示.............................................................................................................................................3
第一部分緒言..................................................................................................................................6
第二部分釋義..................................................................................................................................7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3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25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6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2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35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4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46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47
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與分配........................................................................................................52
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53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55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6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61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6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67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69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82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9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94
第二十四部分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96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97
第二十六部分備查文件................................................................................................................98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第一部分緒言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
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
“《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
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
風險管理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
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
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人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
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
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
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
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
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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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以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
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
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
額發(fā)售公告》
8、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
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
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
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定》修正的《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
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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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
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
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
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
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
或交易的債券等
21、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
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
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22、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
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4、基金銷售業(yè)務:指為投資人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宣傳推介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發(fā)
售、申購、贖回及提供基金交易賬戶信息查詢等活動
25、銷售機構:指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
26、直銷機構: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銷機構:指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
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8、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
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9、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30、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31、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
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
的賬戶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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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
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3個月
35、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工作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40、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41、《業(yè)務規(guī)則》: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
守
42、發(fā)起式基金:指符合《運作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而募集、運作,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東、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承諾認購一
定金額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證券投資基金
43、發(fā)起資金:指基金管理人股東資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資金、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
人員、基金經理等投資管理人員參與認購的資金。發(fā)起資金認購本基金的金額不低于
1,000萬元,且發(fā)起資金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基
金合同生效不滿3年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44、發(fā)起資金提供方:指以發(fā)起資金認購本基金且承諾以發(fā)起資金認購的基金份額持
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年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45、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
金份額的行為
46、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開放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7、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開放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8、定期開放:指本基金采取在封閉期內封閉運作、封閉期與封閉期之間定期開放的
運作方式
49、封閉期: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
日次日起(含)至1年(含)后對應日的前一日止(若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無該對應日,
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亦不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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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開放期: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含)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
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不少于2個工作日且不超過20個工作日,開放期
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開放期內,本基金采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
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開放期未贖回的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如
在開放期內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yè)
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yè)務的辦理期間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xù)計算該開放期時間
51、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開放期內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
告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52、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
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53、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申
購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申購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54、巨額贖回:指本基金開放期的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
后的余額)超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20%
55、元:指人民幣元
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57、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
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8、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9、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60、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
份額凈值的過程
61、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符合《信
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
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62、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
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
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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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
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5、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
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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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設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0】191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注冊資本:人民幣130,000萬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人:馬杰
聯系電話:0755-22623179
股東名稱、股權結構及持股比例: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88,647 68.19%
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亞盈灣旅業(yè)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計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無任何重大行政處罰記錄。
客服電話:400-800-4800(免長途話費)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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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春風先生,董事長,博士,高級經濟師,曾任職中華全國總工會國際部干部、平安
保險集團辦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壽廣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平安人壽總公司人事行政部/培
訓部總經理、平安保險集團品牌宣傳部總經理、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深圳平安匯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
肖宇鵬先生,董事,學士,曾任職中國證監(jiān)會系統(tǒng)、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智淳女士,董事,學士,曾任職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計劃管理崗/
精算崗、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企劃精算部企劃室經理、企劃精算部總經理
助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場企劃部副總經理、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企劃部副總經理、企劃部總經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資源中心
財企負責人、總經理助理、首席投資官、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財務負責人),現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
理助理兼審計責任人,兼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平安綜合金融
服務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平安保險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孫建平先生,董事,碩士,曾任職上海滬東造船廠、平安保險深圳上步分公司水險業(yè)
務部室主任、平安保險總公司涉外業(yè)務部總經理助理、平安產險深圳分公司副總經理、平
安產險總公司車險部總經理、平安產險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平安產險總公司協(xié)理、副總
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兼CEO,現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資源執(zhí)
行官。
路昊陽先生,董事,碩士,曾任職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經理、中國平安保
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配置部總經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OM投資中心總經理,
現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配置部總監(jiān)。
張志堅先生,董事,學士,曾任職新加坡大華銀行零售銀行業(yè)務副經理、UOBB證券
(印尼)董事兼主管、新加坡大華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行長、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行長兼中國區(qū)企業(yè)與商業(yè)部主管,現任大華銀行集團外國直接投資咨詢與機構
合作統(tǒng)籌部董事總經理兼主管,兼任大華銀行越南分行成員委員會成員。
張文杰先生,董事,學士,曾任職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特別投資部門”首席投資員、
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組合經理、國際股票和全球科技團隊主管,現任大華資產管理有限
公司執(zhí)行董事及首席執(zhí)行長,兼任大華資產管理(泰國)有限公司董事、大華資產管理
(馬來西亞)有限公司董事、大華資產管理(中國臺灣)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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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世峰先生,獨立董事,碩士,曾任職江西省行政學院老師、深圳市龍崗鎮(zhèn)投資管理
公司投資部部長、龍崗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深圳市鑫德萊實業(yè)有限公
司總經理助理兼房地產部部長、監(jiān)事會主席、法律顧問,后加入廣東萬乘律師事務所任專
職律師,現任廣東宏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專職律師,兼任廣東惠來農村商業(yè)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娟娟女士,獨立董事,學士,曾任職安徽商業(yè)高等??茖W校教師、深圳興粵會計師
事務所項目經理、深圳職業(yè)技術學院經濟系教師、會計專業(yè)主任、深圳職業(yè)技術學院計財
處處長、深圳職業(yè)技術學院經濟學院副院長,現任深圳明陽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
事、深圳市道爾頓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劉雪生先生,獨立董事,碩士,曾任職深圳蛇口中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深圳華僑
城集團會計師、財務經理、子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部門臨時
負責人、秘書長助理、秘書長,現任佳兆業(y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杰普特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奧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潘漢騰先生,獨立董事,學士,曾任職新加坡赫樂財務有限公司助理經理、新加坡花
旗銀行副總裁、新加坡大華銀行高級執(zhí)行副總裁,現任UOL GROUP LIMITED獨立董事。
(2)監(jiān)事會成員
許黎女士,監(jiān)事會主席,學士,曾任職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稽
核監(jiān)察部、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監(jiān)察部、法律合規(guī)部、深圳平安綜合
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稽核監(jiān)察項目中心銀行投資審計部,現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內控管理中心法律合規(guī)部高級內控合規(guī)管理經理,兼任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監(jiān)事、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監(jiān)事、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監(jiān)事。
馮方女士,監(jiān)事,碩士,曾任職淡馬錫控股和其旗下的富敦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
畢盛資產公司、鼎崴資本管理公司,現任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風控主管。
郭晶女士,監(jiān)事,碩士,曾任職溢達集團研發(fā)總監(jiān)助理、僑鑫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崗,
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室經理。
李崢女士,監(jiān)事,碩士,曾任職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員、深圳市寶能投資
集團財務部會計主管,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副總監(jiān)。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羅春風先生,博士,高級經濟師。曾任職中華全國總工會國際部干部,平安保險集團
辦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壽廣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平安人壽總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訓部總經
理、平安保險集團品牌宣傳部總經理、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總經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深
圳平安匯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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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宇鵬先生,學士。曾任職中國證監(jiān)會系統(tǒng)、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F任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婉文女士,畢業(yè)于新加坡國立大學,擁有學士和榮譽學位,新加坡籍。曾任職新加
坡國防部職員,大華銀行集團助理經理、電子渠道負責人、個人金融部投資產品銷售主管、
大華銀行集團行長助理,大華資產管理公司大中華區(qū)業(yè)務開發(fā)主管,高級董事?,F任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特正先生,學士。曾任職深圳發(fā)展銀行支行行長、深圳分行信貸風控部總經理,平
安銀行深圳分行信貸審批部總經理、沈陽分行行長助理兼風控總監(jiān),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長?,F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控負責人。
王金濤先生,學士。曾任職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劃部主任,
經理、平安基金籌備組渠道銷售部經理、深圳平安匯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業(yè)務中心總經理、
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F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李海波先生,碩士。曾任職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部總監(jiān)助理,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部負責人。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任深圳平
安匯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游自強先生,學士。曾任職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產險系統(tǒng)開發(fā)部,前海保險交易中
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統(tǒng)規(guī)劃總監(jiān)、信息技術執(zhí)
行總經理、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人。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負責人。
2、基金經理
唐煜先生,南開大學世界經濟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曾先后擔任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
產管理部固定收益處投資經理,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經理、西部利
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投資部基金經理。2022年6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擔
任平安合正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2-11-15至今)、平安瑞尚六個
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01-19至今)、平安惠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01-26至今)、平安合軒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01-26至
今)、平安合聚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05-08至今)、平安合潤
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08-23至今)基金經理。
唐煜先生曾管理的基金名稱及管理時間:平安惠智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
11-15至2023-12-11)、平安合錦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3-01-19至
2024-12-05)、平安合慶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3-09-14至2024-
12-05)、平安雙季增享6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12-11至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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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基金經理,蘇寧,2019年12月25日至2021年01月05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高勇標,2021年01月05日至2024年09月04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3、固定收益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資總監(jiān)張文平先生、固定收益投資中心總監(jiān)助理張恒先
生、固定收益投資中心總監(jiān)助理高勇標先生、固定收益投資中心研究部負責人田元強先生、
固定收益投資中心基金經理劉曉蘭女士。
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
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管
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
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
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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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20年
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
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
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以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fā)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便利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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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
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規(guī)章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xié)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它股票投資;
(9)協(xié)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
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關于禁止行為的承諾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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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
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
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
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
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敬業(yè)、誠信和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協(xié)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不利用職務
之便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泄露
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
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為保證公司規(guī)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
營,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學、嚴密、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1、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guī)性;
(2)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實現公司穩(wěn)健、持續(xù)發(fā)展,維護股東權益;
(4)促進公司全體員工恪守職業(yè)操守,正直誠信,廉潔自律,勤勉盡責;
(5)保護公司最重要的資本:公司聲譽。
2、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yè)務過程和業(yè)
務環(huán)節(jié),并普遍適用于公司每一位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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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fā)點;
(3)相互制約原則:公司設置的各部門、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4)獨立性原則:公司根據業(yè)務的需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機構、部門和崗位;公司內部
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
(5)有效性原則:各種內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應是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
動指南;執(zhí)行內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guī)章的權力;
(6)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應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須隨著公司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
經營理念等內部環(huán)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等外部環(huán)境的改變及時進行相應的
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力爭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8)防火墻原則: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基金投資研
究、決策、執(zhí)行、清算、評估等部門和崗位,應當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適當隔離。
3、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zhí)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面的制
度構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四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內部控制大綱,它是公司制定
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綱要和總攬;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風險控制制度、投資
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jiān)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
制度、資料檔案制度、業(yè)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第三個層面是部門業(yè)務規(guī)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
具體說明;第四個層面是業(yè)務操作手冊,是各項具體業(yè)務和管理工作的運行辦法,是對業(yè)
務各個細節(jié)、流程進行的描述和約束。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應該遵循相應的程
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續(xù)檢驗,結合
業(yè)務的發(fā)展、法規(guī)及監(jiān)管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檢討和增強公司制度
的完備性、有效性。
4、關于授權、研究、投資、交易等方面的控制點
(1)授權制度
公司的授權制度貫穿于整個公司活動。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和管理層必須充分履
行各自的職權,健全公司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各項經濟經
營業(yè)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經辦人員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是在業(yè)務
授權范圍內進行。公司重大業(yè)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
效。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
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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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研究業(yè)務
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不受任何部門及個人的不正當影響;建立嚴密的研究工
作業(yè)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資產品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投資
產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yè)務交流制度,
保持暢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不斷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資業(yè)務
基金投資應確立科學的投資理念,根據決策的風險防范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制定合理的
決策程序;在進行投資時應有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并應建立與所授權限相應的約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guī)性。建立投
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將重點投資限制在規(guī)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對于投資結果建立科
學的投資管理業(yè)績評價體系。
(4)交易業(yè)務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指令通過集中交易室完成;應建立交易監(jiān)測系
統(tǒng)、預警系統(tǒng)和交易反饋系統(tǒng),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集中交易室應對交易指令進行審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記錄應完善,并及時進行反饋、
核對和存檔保管;同時應建立科學的投資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5)基金會計核算
公司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業(yè)務的要求建立會計制度,并根據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
統(tǒng),對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戶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公司通過復核制度、憑證制度、合理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會計措施真實、完整、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yè)務并正確進行會計核
算和業(yè)務核算。同時還建立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確保檔案真實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公司設立
了信息披露負責人,并建立了相應的程序進行信息的收集、組織、審核和發(fā)布工作,以此
加強對信息的審查核對,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同時加強對信息披露的檢
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
(7)監(jiān)察稽核
公司設立督察長,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派出機構認可。根據公司監(jiān)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
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督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
內部控制執(zhí)行情況,董事會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公司設立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部開展監(jiān)察稽核工作,并保證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部的獨立性和權威
性。公司明確了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部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嚴格制訂了專業(yè)任職條件、操
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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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部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促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規(guī)范運行。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重視和支持監(jiān)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內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yè)務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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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蘇銀行”)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成立時間:2007年1月22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1835132.4463萬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619號
聯系人:楊寧
電話:025-58587833
(二)主要人員情況
江蘇銀行托管業(yè)務條線現有員工近100名,來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業(yè),
具有會計、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專業(yè)知識背景,團隊成員具有較高的專業(yè)知識水平、
良好的服務意識、科學嚴謹的態(tài)度;部門管理層有20年以上金融從業(yè)經驗,精通國內外證
券市場的運作。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2014年,江蘇銀行先后獲得基金托管業(yè)務資格及保險資金托管業(yè)務資格。江蘇銀行依
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以及先進的營運系統(tǒng)和專業(yè)的服務團隊,嚴格履行
資產托管人職責,為境內外廣大投資者、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和企業(yè)客戶提供安全、高效、
專業(yè)的托管服務。目前江蘇銀行的托管業(yè)務產品線已涵蓋公募基金、信托計劃、基金專戶、
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管計劃、券商資管計劃、產業(yè)基金、私募投資基金、QDII、QFII專戶資
產等。江蘇銀行將在現有的基礎上開拓創(chuàng)新繼續(xù)完善各類托管產品線。江蘇銀行同時可以
為各類客戶提供提供現金管理、績效評估、風險管理等個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1)確保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托管業(yè)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
(2)確保我行有關托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在托管業(yè)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
貫徹執(zhí)行;
(3)確保資產安全,保證托管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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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江蘇銀行內審部和資產托管部內設的監(jiān)察稽核人員構成。
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職稽核監(jiān)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章,對
業(yè)務的運行獨立行使稽核監(jiān)察職權。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皩嵭腥珕T、全程風險控制方法”,內部控制必須滲透到托管業(yè)務
的各個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的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2)預防性原則。必須樹立“預防為主”的管理理念,以業(yè)務崗位為主體,從風險發(fā)
生的源頭加強內部控制,防患于未然,盡量避免業(yè)務操作中各種問題的產生。
(3)及時性原則。各團隊要及時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釆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控制。
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堵塞漏洞。
(4)獨立性原則。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機構必須獨立于托管業(yè)務執(zhí)行機構,業(yè)務操作人
員和檢查人員必須分開,以保證內控機構的工作不受干擾。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jiān)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jiān)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資運作。利用
投資監(jiān)督系統(tǒng),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
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定期編寫基金投資運作監(jiān)督報告,報送中
國證監(jiān)會。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huán)節(jié)中,對基金管理人發(fā)
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監(jiān)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基金監(jiān)督子系統(tǒng),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指標進行例行監(jiān)
控,發(fā)現投資比例超標等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發(fā)出書面通知,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
核實,督促其糾正,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后,對涉及各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及交易對手
等內容進行合法合規(guī)性監(jiān)督。
(3)根據基金投資運作監(jiān)督情況,定期編寫基金投資運作監(jiān)督報告,對各基金投資運
作的合法合規(guī)性、投資獨立性和風格顯著性等方面進行評價,報送中國證監(jiān)會。
(4)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fā)現基金涉嫌違規(guī)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管理人進行
解釋或舉證,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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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聯系人:鄭權
聯系電話:0755-22627627
傳真:0755-23990088
客服電話:400-800-4800
網址:fund.pingan.com
(2)平安基金網上交易平臺
網址:fund.pingan.com
聯系人:張勇
客服電話:400-800-4800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信息請詳見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的銷售機構信息表?;鸸芾砣?
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調整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注冊登記機構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電話:0755-81928744
傳真:0755-23990088
聯系人:李博文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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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 8666
傳真:021-3135 8600
經辦律師:黎明、陳穎華
聯系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法定代表人:劉維、肖厚發(fā)
聯系電話:010-66001391
傳真電話:010-66001392
經辦注冊會計師:沈兆杰、李崇
聯系人:李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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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
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9年11月15日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9]2350號文準予募集
注冊。
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
證券投資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和發(fā)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
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共募集999,999,000.00份,有效認購戶數為2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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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
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規(guī)模低于2億元人民幣的,《基金
合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xù)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繼續(xù)存續(xù)的,在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的基金存續(xù)期內,連
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
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
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
等,并在6個月內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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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的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
明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
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
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開放日及時間
1、封閉期和開放期
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含)
至1年(含)后對應日的前一日止(若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無該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
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亦不可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含)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
回業(yè)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不少于2個工作日且不超過20個工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
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開放期內,本基金采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開放期未贖回的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如在開放期內發(fā)
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基金管
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yè)務的辦理期間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
素消除之日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xù)計算該開放期時間。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封閉期和開放期的設置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告。
2、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期內的每個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開放日的具體辦理時間
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
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在封閉期內,本基
金不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
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3、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每個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鸸芾砣瞬坏迷诨鸷?
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在開放期內,投資人在
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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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若投資人在開放期最
后一日業(yè)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后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開放期以及開放期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具體事宜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進行公告。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
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
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氁勒?
《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期的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全額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
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
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fā)生巨額
贖回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
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他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劃付時間相應順
延。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
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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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
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
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申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申購金額
起點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不受限制?;鸸芾砣酥变N網點接
受首次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5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
單筆人民幣20,000元(含申購費)。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tǒng)辦理基金申購業(yè)務的不受直銷網點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
限制,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
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
2、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
額。賬戶最低持有份額不設下限,投資者全額贖回時不受上述限制。
3、基金轉換分為轉換轉入和轉換轉出。通過各銷售機構網點轉換的,轉出的基金份額
不得低于1份。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tǒng)轉換的,每次轉出份額不得低于1份。賬
戶最低持有份額不設下限,投資者全額轉出時不受上述限制。
4、本基金目前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規(guī)定單個投
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量限制,具體規(guī)定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5、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
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
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等數量
限制?;鸸芾砣吮仨氁勒铡缎畔⑴掇k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1、申購費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申購費用。
本基金對申購設置級差費率,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投資者在一天之
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表2: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
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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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M<300萬 0.40%
300萬≤M<500萬 0.20%
M≥500萬 每筆1000元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不列入基金財產。
2、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
用,該費用隨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間遞減。
表3:本基金的贖回費率
持有年限(N為日歷日) 贖回費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人,將贖
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大于7日(含)的投資人,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
財產,其余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告。
4、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
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5、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
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
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并進行公告。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金額的計算方式:
(1)若基金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份額,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的情形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2)若基金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份額,申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的情形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固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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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
產承擔。
例3:假定T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某投資人本次申購本基金份額40萬元,對應
的本次申購費率為0.60%,該投資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400,000/(1+0.60%)=397,614.31元
申購費用=400,000-397,614.31=2,385.69元
申購份額=397,614.31/1.0560=376,528.70份
即:投資人投資40萬元申購本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可得
到基金份額376,528.70份。
例4:假定T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某投資人投資600萬元申購本基金份額,其對
應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份額為:
申購費用=1000元
凈申購金額=6,000,000-1000=5,999,000元
申購份額=5,999,000/1.0560=5,680,871.21份
即,投資人投資600萬元申購本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可
得到基金份額5,680,871.21份。
2、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
產承擔。
例5: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份額1萬份,持有時間為三年,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假設贖
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是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2500=12,500.00元
贖回費用=12,500.00×0%=0.00元
凈贖回金額=12,500.00-0.00=12,500.0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份額1萬份,持有時間為三年,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是
1.250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12,500.00元。
3、本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
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在基金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
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在基金開放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
凈值。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并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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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放期內,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
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yè)績
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金銷售系統(tǒng)、
基金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個人投資者申購。
8、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guī)模、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個投資人單日或單
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9、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
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
受基金申購申請。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9、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投資
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
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
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且開放期按暫停申購的期間相應順延。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在開放期內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
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
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
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
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
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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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部分可延緩支付,延緩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且開放期按暫停贖
回的期間相應順延。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開放期內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
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
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的2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采
取相關措施。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
序執(zhí)行。
(2)延緩支付: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
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應對當日全部
贖回申請進行確認,但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當日按比例辦理的贖回份額不得低于前一工作
日基金總份額的20%,其余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但延緩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并在規(guī)定媒介及其他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告。
(3)部分延期贖回:在開放期內,若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前
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50%以上的贖回申請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具體措施對其進行贖
回申請延期辦理。
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當基金管
理人認為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者因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
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并確
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50%的前提下,其余贖回
申請可以延期辦理。對于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超過前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50%(含50%)的
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按照上述第(1)、(2)項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一并處理。對于
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
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
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
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
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
最低份額的限制。如延期辦理期限超過開放期的,開放期相應延長,延長的開放期內不辦理申
購,亦不接受新的贖回申請,即基金管理人僅為原開放期內因提交贖回申請超過前一工作日基
金總份額50%以上而被延期辦理贖回的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贖回業(yè)務。
3、巨額贖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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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采取相應措施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
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電子郵件或由基金銷售機構通知等方式)在3個交易日
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
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3、若暫停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公布
最近1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
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三、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
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基金管理人擬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
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交
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
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份
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
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
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以
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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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和質押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可、
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鸱蓊~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
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與支付。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履行相關程序后,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
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
則。
十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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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在謹慎控制組合凈值波動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產品的長期、持續(xù)增值,并力
爭獲得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據、
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
債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銀行存款)、國
債期貨、同業(yè)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
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
可交換債券。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但在每次
開放期開始前1個月、開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后1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
制;在開放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現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在封閉期內,本
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周期、行業(yè)前景預測和發(fā)債主體公司研究的綜合運用,主要采
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以
及信用風險的基礎上,深入挖掘價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資品種,構建及調整固定收益投
資組合。
本基金將靈活應用組合久期配置策略、類屬資產配置策略、個券選擇策略、息差策略、
現金頭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組合風險的前提下,獲得債券市場的整體回報率
及超額收益。
封閉期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資產配置層面主要通過對宏觀經濟變量(包括GDP增長率、CPI走勢、M2
的絕對水平和增長率、利率水平與走勢等)、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申購贖回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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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情況等因素的綜合分析和判斷。在此基礎上,確定資產在非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
(現金、國家債券、中央銀行票據等)和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之間的配置比例,整體組
合的久期范圍以及杠桿率水平。
同時,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定位情況和個券的市場收益率情況,綜合判斷
個券的投資價值,選擇風險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種,構建具體的個券組合,以期增強基金
資產的獲利能力。
2、債券投資策略
(1)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的形狀和變化趨勢,對各類型債券進行久期配置;當收益率曲線
走勢難以判斷時,參考基準指數的樣本券久期構建組合久期,力爭組合收益超過基準收益。
根據操作,具體包括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杠鈴
策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標久期的執(zhí)行過程中,將特別注意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類屬資產配置的管
理,以使得組合的各種風險在控制范圍之內。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不同債券資產類品種收益與風險的估計和判斷,通過分析各類屬資產的相對收益
和風險因素,確定不同債券種類的配置比例。主要決策依據包括未來的宏觀經濟和利率環(huán)
境研究和預測,利差變動情況、市場容量、信用等級情況和流動性情況等。通過情景分析
的方法,判斷各個債券類屬的預期持有期回報,在不同債券品種之間進行配置。
在類屬資產配置層面上,本基金根據市場和類屬資產的信用水平,在判斷各類屬的利
率期限結構與國債利率期限結構應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礎上,將市場細分為交易所國債、
交易所企業(yè)債、銀行間國債、銀行間金融債等子市場。結合各類屬資產的市場容量、信用
等級和流動性特點,在目標久期管理的基礎上,運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定期對投資
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優(yōu)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yōu)權重。
同時,本基金針對債券市場所涉及行業(yè)在同樣宏觀周期背景下不同行業(yè)的景氣度的情
況,通過分散化投資和行業(yè)預判進行,具體表現為:1)分散化投資:發(fā)行人涉及眾多行業(yè),
本組合將保持在各行業(yè)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結構,避免過度集中配置在產業(yè)鏈高度相關的
上中下游行業(yè)。2)行業(yè)投資:本組合將依據對下一階段各行業(yè)景氣度特征的研判,確定在
下一階段在各行業(yè)的配置比例,賣出景氣度降低行業(yè)的債券,提前布局景氣度提升行業(yè)的
債券。
(3)息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于回購成本的債券,適當運用杠桿息差方式
來獲取主動管理回報,選取具有較好流動性的債券作為杠桿買入品種,靈活控制杠桿組合
倉位,降低組合波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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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券選擇策略
在個券選擇過程中,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定位情況和個券的市場收益率情
況,綜合判斷個券的投資價值,選擇風險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種,構建具體的個券組合。
信用債投資策略
在信用債的選擇方面,本基金將通過對行業(yè)經濟周期、發(fā)行主體內外部評級和市場利
差分析等判斷,并結合稅收差異和信用風險溢價綜合判斷個券的投資價值,加強對企業(yè)債、
公司債等品種的投資,通過對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獲取超額收益。
本基金還將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銀行間兩個投資市場的利差不同,密切關注兩個市場
之間的利差波動情況,積極尋找跨市場中現券和回購操作的套利機會。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深入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利率、發(fā)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
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計資產違約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并根據資
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模擬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償還和利息收益的現金流過程,輔助
采用蒙特卡羅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并結合資產支持證券類資產的市
場特點,進行此類品種的投資。
4、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投資的時機和數量的決策建立在對債券市場總體行情的判斷和組
合風險收益分析的基礎上?;鸸芾砣藢⒏鶕暧^經濟因素、政策及法規(guī)因素和資本市場
因素,結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確定投資時機。基金管理人將結合債券投資的總體規(guī)模,以
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限定和要求,確定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投資比例。本基金主要以套期
保值為目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鸸芾砣藢⒊浞挚紤]國債期
貨本身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征,運用國債期貨對沖系統(tǒng)性風險以及特殊情況下的
流動性風險,如大額申購贖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桿作用,以達到降低投資組合的整
體風險的目的。
開放期投資策略:
開放期內,本基金為保持較高的組合流動性,方便投資人安排投資,在遵守本基金有
關投資限制與投資比例的前提下,將主要投資于高流動性的投資品種,防范流動性風險,
滿足開放期流動性的需求。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但在每次開放期開始前1個月、
開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后1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此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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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開放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
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在封閉
期內,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
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
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
得展期;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
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1)封閉期內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200%,開放期內基金資產總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
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3)開放期內,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
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投資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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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
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
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5)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0)、(12)、(13)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
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
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
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
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中債綜合指數(總財富)收益率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屬于債券型基金,應采用債券指數收益率做業(yè)績比較基準。選擇上述業(yè)績比較
基準的原因是中債綜合指數(總財富)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該指數旨
在綜合反映債券全市場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該指數收益率涵蓋了銀行間市場和交易
所市場,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適合作為市場債券投資收益的衡量標準。
若未來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
出,或者市場發(fā)生變化導致本業(yè)績比較基準不再適用或本業(yè)績比較基準停止發(fā)布,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在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適當調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
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九、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
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527,888,343.60 83.65
其中:債券 527,888,343.60 83.65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02,025,368.48 16.17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132,952.52 0.18
8 其他資產 5,269.17 0.00
9 合計 631,051,933.77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境內股票。
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138,820,435.09 22.01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152,339,370.97 24.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101,414,410.96 16.08
4 企業(yè)債券 71,549,027.95 11.34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165,179,509.59 26.19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yè)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527,888,343.60 83.70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59924 25貼現國債24 1,000,000 99,946,923.08 15.85
2 230303 23進出03 500,000 50,737,082.19 8.04
3 240421 24農發(fā)21 500,000 50,677,328.77 8.03
4 102381667 23無錫新發(fā)MTN001 300,000 31,367,904.66 4.97
5 102381642 23鄂長投MTN001 300,000 31,238,973.70 4.95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投資。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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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報告期無國債期貨投資。
9.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無國債期貨投資。
9.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無國債期貨投資。
10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
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根據發(fā)布的相關公告,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國進出口銀行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監(jiān)管部門的公開譴責或處罰。
本基金投資上述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0.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3其他資產構成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5,269.17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5,269.17
10.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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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持有股票。
10.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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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
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2019年12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
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的比較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12.25-2019.12.31 0.02% 0.01% 0.20% 0.03% -0.18% -0.02%
2020.01.01-2020.12.31 -0.54% 0.08% 2.98% 0.09% -3.52% -0.01%
2021.01.01-2021.12.31 5.00% 0.04% 5.09% 0.05% -0.09% -0.01%
2022.01.01-2022.12.31 1.89% 0.05% 3.31% 0.06% -1.42% -0.01%
2023.01.01-2023.12.31 7.14% 0.20% 4.78% 0.04% 2.36% 0.16%
2024.01.01-2024.12.31 3.59% 0.06% 7.61% 0.08% -4.02% -0.02%
2025.01.01-2025.06.30 0.62% 0.02% 1.05% 0.11% -0.43%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8.87% 0.10% 27.64% 0.07% -8.77% 0.03%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
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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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5日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
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截至報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倉,建倉期結束時各項
資產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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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
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
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
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
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
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
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
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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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和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
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有報價
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
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
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
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
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該
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
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
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
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
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jié)撛?
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
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
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
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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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市
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5)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
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
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
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
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
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
表計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
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則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
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
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
回售登記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
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
不存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定的第三方
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6、本基金投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
值的公平性。
9、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
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
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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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
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
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
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余額數
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
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約定進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果
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
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
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
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
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
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
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
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
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
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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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
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
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
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
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
誤責任方。
(4)由于一方當事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另一方當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
能發(fā)現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造成投資者或基金的損失,
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投資者或基
金的損失,由提供錯誤信息的當事人一方負責賠償。
(5)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
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備案。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
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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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
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給基金份額持
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
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
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
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進而導
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賠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業(yè)另有通行
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xié)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
人負責進行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
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按約定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等原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
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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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
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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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
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紅利再投資不受封閉期限制);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約定,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2日內依據相關規(guī)
定進行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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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場地費、會計師費、律師費和公證費);
6、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發(fā)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
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發(fā)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9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定,按費
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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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
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招募說
明書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
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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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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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流
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
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
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符
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
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
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
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
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
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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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
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
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活
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
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
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
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5、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將
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xié)
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
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
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應說明基金募集情況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
基金經理等人員以及基金管理人股東持有的基金份額、承諾持有的期限等情況。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基金開放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銷售機
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
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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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
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
報告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并將中期報
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
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中分別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等人員以及基金管理人股東持有基金的份額、期限及期間的變動
情況。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
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
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
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
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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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生
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進入開放期;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9、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0、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1、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2、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當基金管理人啟用側袋機制、清算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等事項時;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
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
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
證監(jiān)會。
(九)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
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
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招募說
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情況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
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
細?;鸸芾砣藨诨鸺径葓蟾嬷信镀涑钟械馁Y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
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
明細。
(十三)基金投資國債期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
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
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十四)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
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關情況并揭示相關風險,說明該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
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
公開銷售。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
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
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鸸芾?
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
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
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
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
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
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
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發(fā)生暫停估值的情形;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決定
暫停估值的;
4、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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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
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
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同時,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
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外,本招
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袋賬戶份額。巨額贖
回按照開放期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
2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
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鸸芾砣擞嬎愀黜?
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調
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
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計提。
2、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
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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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
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
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處置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處置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戶份額持
有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fā)生情況等重要信息。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
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
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方式
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
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賬戶相關信
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
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fā)
表審計意見。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
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
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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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有: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yè)政策、地區(qū)發(fā)展政策
等)發(fā)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
化。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4)通貨膨脹風險。如果發(fā)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
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
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信用證券發(fā)行主體信用狀況惡化,導致信用評
級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約進行兌付的風險,另外,信用風險也包括證券交易對手因違
約而產生的證券交割風險。
3、流動性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付所引致的風險。
本基金屬定期開放式基金,在開放期的所有開放日管理人有義務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與
贖回。如果出現較大數額的贖回申請,則使基金資產變現困難,基金面臨流動性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投資人在開放期內的每個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
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2)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以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債券回
購、銀行存款(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銀行存款)、國債期貨、同業(yè)存
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
的相關規(guī)定)為主要投資對象,均為標準化金融工具,資產的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等客觀
因素都是基金管理人考慮的標準和篩選的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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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6月6日,中國債券市場總存量達到77.91萬億,較年初增加了3.23萬
億。總體來看,投資標的規(guī)模較大、流動性充足。
此外,本基金通過投資組合的限制約定了各類資產占本基金凈值或者占其發(fā)行數量的
比例。同時,在開放期內,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
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綜上所述,本基金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良好,流動性風險相對可控。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
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延緩支付。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
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超過部分采
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詳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部分內容。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
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
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
擺動定價、暫停估值、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
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
險進行檢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
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
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5)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
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
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
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
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
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
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
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
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
承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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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
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
賬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進行按投資損失處
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
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
等風險。
5、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金收益水
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充分、投資操作出
現失誤等,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6、合規(guī)風險
合規(guī)風險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
同》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7、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為純債債券型基金,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該類債券的特定
風險即成為本基金及投資者主要面對的特定投資風險。債券的投資收益會受到宏觀經濟、
政府產業(yè)政策、貨幣政策、市場需求變化、行業(yè)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所選投資標
的的成長性與市場一致預期不符而造成個券價格表現低于預期的風險。
本基金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在本基金的封閉運作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贖
回基金份額,因此,若基金份額持有人錯過某一開放期而未能贖回,其份額將轉入下一封
閉期,至少至下一開放期方可贖回。
本基金為發(fā)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時,基金管理人將運用公司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的
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鸸芾砣苏J購的基金份額
持有期限滿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將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持有,屆時,基金管理人有
可能贖回認購的本基金份額。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的對應日,如果本基金的資產規(guī)模
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將自動終止,投資者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終止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
用風險等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指的是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率和價格波
動。流動性風險指的是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guī)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可
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賣出,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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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基金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收違約,或由
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8、本基金目標客戶包括特定機構投資者的風險
根據本基金的募集情況,本基金的目標客戶包括特定的機構投資者,投資者可能面臨
以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應對特定機構投資者的連續(xù)大量贖回,基金管理人被迫拋售持有投資品種以
應付基金贖回的現金需要,則可能使基金資產凈值受到不利影響或者較大波動。
(2)特定機構投資者大額贖回也可能由于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精度不高對剩余份額的單
位凈值造成較大波動。
(3)特定機構投資者大量贖回后,本基金規(guī)??赡苓^小,導致不利于運用基金合同約
定的投資策略實現投資目標,從而對基金收益造成影響。
9、國債期貨投資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評價主要
源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與價格波動的預期。投資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桿效應,價格波動比標的工
具更為劇烈,有時候比投資標的資產要承擔更高的風險。并且由于衍生品定價相當復雜,
不適當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資產面臨損失風險。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
市場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fā)生變化的風險?;铒L險是期
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一,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
使之發(fā)生意外損益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
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立或了結頭寸的風險,此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
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風險,是指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
強制平倉的風險。
10、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
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
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
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
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
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二、聲明
1、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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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基金銷售機構銷售,基金管
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都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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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
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效
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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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
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
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
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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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
《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
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
換、定期定額投資、轉托管和非交易過戶等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
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
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20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
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
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
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
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
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為基金辦
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
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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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
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
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
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20年以上;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
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
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
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協(xié)議》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理人
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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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
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
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
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發(fā)起資金提供方持有認購的基金份額不少于3年;
(10)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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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
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
權。若將來法律法規(guī)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guī)定的,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為準。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根據本基金的運作需要,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增設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與運作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
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進行。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當出現或需要決定
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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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調整有關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基金
交易、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6)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7)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
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
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
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
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
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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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表
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Ρ頉Q
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允許
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
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
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
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
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
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或大會
公告載明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
或大會公告載明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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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
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
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
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
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決
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書
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
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
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鸱蓊~持有人可以采用
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
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
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及
《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
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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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
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
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
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
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
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
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
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
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
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轉換基金運作方
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
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
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
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
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
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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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
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
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
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
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
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Ρ頉Q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
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
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
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
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
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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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
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當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分
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
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容為準,
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
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
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效
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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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
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
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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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
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
限。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不
愿或者不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按照深
圳國際仲裁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
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
和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
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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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0】191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注冊資本:人民幣130,000萬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0755-2262317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時間:2007年1月22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15.44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619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
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承銷短期融資券;買賣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
及代理保險業(yè)務、代客理財、代理銷售基金、代理銷售貴金屬、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資金
信托計劃;提供保險箱業(yè)務;辦理委托存貸款業(yè)務;從事銀行卡業(yè)務;外匯存款;外匯貸
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結售匯、代理遠期結售匯;國際結算;自營及代客外匯買賣;
同業(yè)外匯拆借;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
網上銀行;經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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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
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據、
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
債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銀行存款)、國
債期貨、同業(yè)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
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
可交換債券。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但在每次開放期開始前1個月、開
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后1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開放期內,每個交
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
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但在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
監(jiān)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但在每次開放期開始前1個月、
開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后1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此比例限制;
(2)在開放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
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在封閉
期內,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
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
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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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
得展期;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
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1)封閉期內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200%,開放期內基金資產總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
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3)開放期內,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
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投資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
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
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5)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0)、(12)、(13)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
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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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xié)議項下的
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鹜泄苋送ㄟ^事后監(jiān)督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
為進行監(jiān)督。對基金托管人控制范圍之外開展的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基金托管人對此無法
進行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
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
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
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
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
有關關聯方發(fā)行的證券名單,并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有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
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及時發(fā)送另一方。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
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的
名單。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單。基金管理人應
定期和不定期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更新?;鹜泄苋嗽谑盏矫麊?
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書面回函確認,新名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效前
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
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
間市場交易的交易是否符合交易對手庫進行事后監(jiān)督。
(2)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由于交易
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
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
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
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
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在發(fā)現后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六)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疸y行存款業(yè)
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與基金托管人、存款機構簽訂相關書面協(xié)議。
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相關法規(guī)及協(xié)議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進行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
復核相關協(xié)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3、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4、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
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
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
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銀行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所有銀行。基金管理人未根據有
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損失由其承擔。
5、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另行簽訂書面協(xié)
議,明確雙方在相關協(xié)議簽署、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zhí)行、資金劃撥、賬目
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
職責,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中期票據
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資中期票據前,基金管理人須根據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部
門的規(guī)定,制定嚴格的關于投資中期票據的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處置預
案,并書面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據上述文件對基金管理人投資中期票據的額
度和比例進行監(jiān)督。
2、如未來有關監(jiān)管部門發(fā)布的法律法規(guī)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中期票據另有規(guī)定的,從
其約定。
3、基金托管人有權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基金投資中期票據時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情況,
有關制度、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完善情況,有關額度、比例限制的執(zhí)行情況。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以及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
查?;鸸芾砣藨聪嚓P托管協(xié)議要求向基金托管人及時發(fā)出回函,并及時改正?;鹜?
管人有權隨時對所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如果基金管理人違規(guī)事項未
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八)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
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綍?
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
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
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
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
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
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
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以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
(十一)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鹜泄苋税l(fā)現基金
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
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
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
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及投資所需賬戶、復
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
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本托管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
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
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
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確認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擞袡嘁蠡鹜泄?
人賠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財產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管理人基于正當合理理由可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財產進行核
查。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
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
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
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及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獨立運作,分開核算,確?;?
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
協(xié)商解決?;鹜泄苋宋唇浕鸸芾砣说暮戏ê弦?guī)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本基
金的任何資產(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
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交收、托管資產開戶銀行扣收結算費和賬戶維護費等費
用)。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
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與配合,但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開立的“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
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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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
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本基金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時
間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
需對發(fā)起資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額進行專門說明。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
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未能達到基金備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xié)助。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開設本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也稱為資金賬戶,保
管基金財產的銀行存款。該基金托管專戶同時也是基金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
表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財產在內的所有托管資產與中登公司進行一級結算的專用賬戶。該
賬戶的開設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
的基金托管專戶進行。
2、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為本基金開立資金清算輔助賬戶,以辦理相關的
資金匯劃業(yè)務。
3、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
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專戶辦理基金資產的
支付。
(四)定期存款賬戶
基金財產投資定期存款在存款機構開立的銀行賬戶,包括實體或虛擬賬戶,其預留印
鑒經各方商議后預留。對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資,基金管理人都必須和存款機構簽訂定期
存款協(xié)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xié)議作為劃款指令附件。在取得存款證實書后,基
金托管人保管證實書正本或者復印件?;鸸芾砣藨撛诤侠淼臅r間內進行定期存款的投
資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產生息差(即本基金
已計提的資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時收到的資金利息差額),該息差的處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
對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資,基金管理人都必須和存款機構簽訂定期存款協(xié)議,約定雙
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xié)議作為劃款指令附件。該協(xié)議中必須有如下明確條款:“存款證實
書不得被質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本息到期歸還或提前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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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款項必須劃至托管專戶(明確戶名、開戶行、賬號等),不得劃入其他任何賬戶”。
如定期存款協(xié)議中未體現前述條款,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定期存款投資的劃款指令。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guī)
定,以本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開立債券托管賬戶、資金結算賬戶,持有人賬戶和資金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
市場債券的結算。
(六)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本基金聯
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
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
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
基金完成與中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結
算互?;?、交收價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生效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種
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關于
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由基金
管理人與托管人協(xié)商后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辦理。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八)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開戶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
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
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銀行存款開戶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
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
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基金托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
際有效控制的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九)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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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
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協(xié)議另
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
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xié)議及基金投資業(yè)務中產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將
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
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20年。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傳
真件或復印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由基金管
理人保管。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金額?;鸱蓊~凈值是指計算日基
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
管理人可以設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管人復核,按規(guī)定公
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果以雙方約定的方式提
交給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但基金管理
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
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
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鸱蓊~
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保管期限自基金賬戶銷戶之日起不少于20年。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于20年,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
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
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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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
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地點為深圳市,按照深圳國
際仲裁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
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xié)議的修改、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容不得
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xié)議的變更應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
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件的
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
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fā)生,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fā)生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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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
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5.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
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條
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
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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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同時,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對以下主要服務內容進行增加或變更。
一、網上開戶與交易服務
客戶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fund.pingan.com)或“平安基金”微信服務號辦理開戶、
交易、信息查詢及修改等業(yè)務。
二、資料的寄送服務
1、客戶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平安基金”微信服務號、客服電話等方式定制電子
對賬單。由于客戶預留的聯系方式不詳、錯誤、未及時變更,通訊故障、延誤等原因有可
能造成電子對賬單無法按時或準確送達。因上述原因無法正常收取對賬單的客戶,敬請及
時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查詢、核對、變更預留聯系方式。
2、由于交易對賬單記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如果客戶需要郵寄紙質對賬單,請務必提
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資料郵寄服務原則上采用順豐快遞郵
寄方式,并不對郵寄資料的送達做出承諾和保證;也不對因郵寄資料出現遺漏、泄露而導
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根據客戶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資產證明書等其它形式的賬戶信息資料。
三、在線服務
客戶通過“平安基金”微信服務號可享有在線客服服務,人工服務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00-17:00(周末、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客戶可通過該方式獲得業(yè)務咨詢、信息查詢、
投訴建議、信息定制和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四、客戶服務中心(CALL-CENTER)電話服務
客戶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熱線400-800-4800可享有人工服務,人工服務時間
為每個交易日9:00-17:00(周末、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客戶可通過該方式獲得業(yè)務咨詢、
信息查詢、投訴建議、信息定制和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五、投訴與建議
客戶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人工熱線、微信在線客服、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
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網點提所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者提出建議。
六、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方式聯系本基金
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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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本基金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發(fā)布的公告:
2024年07月18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2024年08月0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終止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售業(yè)務的公告
2024年08月24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4年08月27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8月27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4年08月29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2024年09月05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4年09月05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9月05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4年09月1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估值調整情況的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4年09月28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4年10月1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2024年10月2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召開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公告
2024年10月2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召開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年10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召開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告
2024年10月3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新增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2024年11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公告2
2024年11月27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及時完善、更新身份信息資料以免影響業(yè)務辦理的公告
2025年01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證券投資基金估值調整的公告
2025年01月21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2025年02月0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估值調整情況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新增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2025年02月26日 關于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及轉換業(yè)務的公告
2025年02月2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2025年03月1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2025年03月27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5年03月3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
2025年04月21日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
注: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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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及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對《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
新)》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1、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重要提示”。
2、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
3、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4、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五、相關服務機構”。
5、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資”。
6、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業(yè)績”。
7、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8、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
9、根據最新資料,更新了“二十四、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
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注冊登記機構、基金
銷售機構處,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鹜顿Y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
內取得招募說明書的復印件。對投資者按上述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保證與所公告文本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fund.pingan.com)查閱和下載招募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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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部分備查文件
以下備查文件除第(五)項外,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可供免費
查閱。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的
文件
(二)《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四)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五)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六)關于申請募集注冊平安合潤1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之法律意
見書
(七)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閱方式: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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